總 則
一,、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,,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,、貯存、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發(fā)生火災,、爆炸及毒害等事故,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,制定本管理制度,。
二,、范圍和分類
(一)凡具有易燃、易爆,、腐蝕,、毒害等危險性質,在生產,、貯運,、使用中能引起燃燒、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,,并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,,統(tǒng)稱為化學危險物品。
(二)有些物品雖不屬于危險物品,,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,。
(三)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:
1、爆炸品;2,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;3,、易燃液體;4、易燃固體,、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;5,、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。
(四)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,,應嚴格執(zhí)行國家《爆炸物品管理規(guī)則》,、《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等規(guī)定。
三,、生產和使用
(一)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,,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、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,,設置相應的排風、通風,、防火,、防爆、防塵防毒,、泄壓,、降溫,、防潮、避雷,、阻止回火,、導除靜電、緊急排放,、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,。
(二)實訓操作需要的危險物品,應根據實驗需要,,規(guī)定存放時間,、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。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,,以免因成分不符標準或發(fā)生事故,。
(三)劇毒物品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(如酸、堿作業(yè)崗位要戴眼鏡,、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),。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,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,,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藥品(甘草含劑等)以備應急搶救之用,,實驗結束后應更換工作服,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(yè)場所,。
(四)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,,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,消除隱患,。容器必須牢固,、嚴密,并按照國家頒發(fā)的《危險貨物包裝標志》的規(guī)定,,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,。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(閃點、燃點,、自燃點,、爆炸極限等數據)和防火、防爆,、滅火,、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,否則不準出廠,。
(五)生產或儲存易燃,、易爆物品場所,其電氣,、動力設備,、照明裝置,、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(fā)的《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(guī)程》等規(guī)定,分別采用防爆或隔離措施,。
(六)輸送液體物品,,應采取防止泄露、消除靜電的措施,,輸送固體氧化劑,、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、撞擊,。
(七)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,,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,若必須采用煙道氣,、有機熱載體,、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,應采取嚴密隔離措施,。
(八)凡用于實驗的煤氣,、有毒、有害氣體蒸汽,、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(水)管道分開,。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(液體)管道要分開。
(九)化學危險品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(氣),、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的標準處理,。
(十)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、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,。
(十一)易燃,、易爆設備、管道檢修,,要求嚴格按國家《動火管理制度》和《安全檢修制度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。
四、貯存和保管
(一)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,,按規(guī)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,、泄壓、防火,、防雷,、報警、防曬,、調溫,、消除靜電、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,。
(二)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,,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,不能超量貯存,,并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,,并保證道路通暢。
(三)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,,避免混存,。化學性質,、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,,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。
1,、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,。
2、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,。
(四)對于遇水易爆,,遇高溫、低溫,、爆曬會發(fā)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,,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、易積水,、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,,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。
(五)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實驗,、生活區(qū)有適當的距離,,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。
(六)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(包括庫工)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,,經考試合格,,由培訓單位發(fā)給安全作業(yè)證方能上崗操作。
(七)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,,要選配責任心強,,經過專門訓練,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,。
(八)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(fā)放制度:
1,、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、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,、登記,,驗收內容包括:a.商品數量;b.包裝;c.危險標志;d.合格證或檢驗報告。
經核對后方可入庫,,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,。
2,、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,核對內容包括:a.商品數量;b.包裝;c.危險標志;
3,、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(qū)域的人員,、機動車輛和作業(yè)車輛,必須采取防火措施,。
4,、裝卸、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,做到輕裝,、輕卸。嚴禁摔,、碰,、撞擊、拖拉,、傾動和滾動,。
5、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,,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,,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。
6,、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,。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,嚴格執(zhí)行,。
7,、修補、換裝,、清掃,、裝卸易燃、易爆物料時,,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,、合金制或其他工具。
8,、為防止發(fā)料差錯,,對劇毒物品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(fā),、雙人雙鎖,、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“四雙”制度。
9、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,。
10,、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,部門主管批準,,倉管人員同意后方可出庫,。
11、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臺帳記錄,,每月必須進行盤帳,做到帳,、卡,、物相付。
五,、報廢處理
(一)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(tǒng)一回收登記造冊,,專人負責處理。
1,、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,,不得改作它用。
2,、包裝容器必須在指派的專人監(jiān)護下銷毀,。
(二)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,制定安全措施,,經批準后方可處理,。
(三)凡報廢的金屬容器、設備,、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,,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(guī)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,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,。
(四)單位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,、污物必須加強管理,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,。